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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益慈善要多些鼓励,少些质疑

发布时间:2024/11/5 作者:贺州民间慈善协会

壹基金与中国红十字会合作可能中断引起公众议论一事让中国公益慈善的前途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在商务社会责任国际协会(BSR)慈源项目(又称中国公益慈善孵化器)17日的启动会上,哈佛大学豪斯非盈利组织中心顾问Peter Geithner、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等业内人士进行了讨论。

慈源项目总监裴彬结合讨论结果对中国公益慈善的现状进行了总结:

我想说的第一句话是,中国需要保护富人,尤其是那些有意愿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富人。中国的文化一直在防备商人,担心商人干政会威胁统治者的统治。这一点,我们在秦朝的吕不韦找到佐证。此外。中国历史上也不允许私人慈善,私人慈善会被视为刁买人心。战国时的田氏代齐就是一例。中国向来的政策是利用商人又抑制商人。解放后,多次运动都在割资本主义尾巴,使得中国的商人总是夹着尾巴做人。是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才有了中国今天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中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年过程中,是无数有远见的商人和企业家为中国经济的重新崛起创造了奇迹。但是因为我们过去长期的是要割资本主义尾巴,在没有物权法的保护之下,很多人羞于谈财富,更别说公开自己的财富。而巴菲特和比尔盖茨此次高调地来请中国的百万富翁出席慈善晚宴,本身是不符合中国一贯的文化。我们应该看到在过去的五六年中,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家和富人投身公益事业,当今中国社会,缺的不是有爱心的慈善家或企业家,而是用专业精神和素养来做公益慈善。公益慈善也是需要专业化的。为此,我们需要正面的鼓励和普及教育,帮助和引导中国的富人向巴菲特和比尔盖茨学习,向福特基金会学习如何做专业的公益慈善,引导中国的企业家和富人更多地关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他们社会投资的影响力。像陈光标这样的人,在发生汶川地震的第一时间,提着一麻袋的钱去救灾,我们不能质疑陈光标做慈善的动机,我们的社会应该更多地帮助这些企业家成为战略公益慈善家,帮助他们提升公益投资的价值。我们现在听到的更多的是质疑。

 如果我们对于现在有积极性做公益慈善的富人,不能正确认识他们对社会贡献的话,那以后还有谁敢站出来做公益慈善呢?

我想说的第二句话是,中国需要保护官办NGO。国外的报道只要一说中国,就说中国没有独立的NGO。有的居然说中国唯一独立的NGO就是法轮功。我看到这样的报道很生气。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中国在经济和社会转型时期,应该说有一批官办的NGO正在追求质的蜕变。比方说,中国扶贫基金会在1999年就主动提出,取消行政级别,取消事业单位的编制,成为一个纯粹民间的基金会。它要用自己的资金使用的效率,用透明度来赢得公众的信任。“我们扶贫基金会不能改变社会,不能改造他人,但是我们可以跟自己较劲,我们就改造自己,我们就跟自己过不去,苦炼内功”, 这是何道峰在接受我们的访谈真情道白。 作为一位负责任的企业家,何道峰在帮助中国扶贫基金会从政府主管的基金会发展为一家具备独立地位和创新能力的基金会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同时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商业领袖之一,是将研究与经营理念带入公益慈善领域的先驱人物,也是以志愿身份出任大型公益基金会法人代表的中国第一人。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家对社会和对公益慈善事业的推动力。我们的媒体应该多些对他们这样的人的报道。

中国有一些像中国扶贫基金会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这样的所谓的“官办基金会”,在现有的法律的约束条件下,在尽一切努力推动行业的发展。其中包括为草根NGO提供资金、财务管理和能力建设方面的帮助。应该说过去的几年,中国草根NGO的发展,与这些“官办基金会”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但是我们会常常看到,国内媒体和国企媒体,只要谈到中国的公益慈善,就一概而论。

第三个方面,我想说的是我们需要保护草根NGO,同时鼓励不同形态的创新机构的发展。由于我们现有的法律和制度环境,很多真 正从事公益慈善的草根NGO还不能在民政注册,我们应该鼓励NGO不拘一格地发展,不拘泥于现在的社团注册形式。我在上海未来中国公益事业发展的趋势。上海市政府通过帮助创办社会创新孵化园,鼓励一大批青年人创办社会企业,承接社会服务。恩派(NPI)就是这样一个例子。2006年,NPI首创“公益孵化器”概念,定位为支持性机构,在上海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海运做成功,后又通过发展“恩派”系列机构,在北京、成都、深圳等地成功复制,并在全国范围内孵化民间公益组织。我们看到这样一批最有创造力,最贴近社区需求的机构在成长。我们应该真正提供给这些草根NGO更多的资源,多大空间,让他们成长更快些。我们有些地方政府对NGO和基金会注册方面的要求越来越简化了,正在做政策突破的试验。与此同时,我们强调NGO需要提升能力和专业性服务水平的时候,一定要鼓励多元化。在当今中国社区需求多元化的时代,公益慈善只有多元化才能满足各种社会需求。我们应该鼓励百花开放,应该让各种各样的社区服务模式,社区参与模式得到鼓励,NGO不是唯一的生态。在条件不成熟的时候,我们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开办社会企业,同样能够达到公益的目的。如果我们过分地强调在民政部注册才是合法的NGO。我们会大大地忽略中国当今社会所蕴藏的巨大潜力和他们提升社会投资和社会影响力的潜能。

我们不能总是抱怨中国的NGO长不大,我们应该鼓励NGO不拘一格,创新发展。

第四个方面,我们需要保护政府的积极性,需要与政府进行积极对话。无论是国内报道,国外报道,更多地指责中国政府的制度设计对公益慈善的限制,但是又有多少民间组织在玉树地震捐款要强制收缴的这个事情出来之后,采取积极的态度主动与政府对话呢?我们的政府也需要教育,需要帮助。反倒是,在受到广泛质疑的时候,政府在第一时间组成班子,通过新华社答记者问的方式出来解释,给公众一个交代。“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就是民间可以很具体的批评政府的慈善政策,政府也得回应,我觉得这是个现代的互动模式,这是多年来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所产生出来的一个好的效果”。 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有一些专业的基金会,能够带头和政府就这件事情进行积极对话,中国的政府将做得更好。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借用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先生的话:我们要治理慈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公众的慈善热情。就是说现在我们的公众的慈善热情经常受到挫折。“要通过公众的自觉的参与,自觉的选择,通过在自觉参与当中,要保护公众的热情,那么慈善事业才有前途”。

我们的政府也在学习,如果我们的民间组织能够带头和政府就这件事情进行积极对话,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步伐会更快一些。我们需要推动政府和民间组织之间合作互动的创新模式。政府手里有钱,有资源,需要有NGO组织做事情,但是找不到可靠的专业性很强的机构;但是相反地,很多NGO组织要做事情没有资源,又找不到足够的资源支撑自己做事情,政府和民间需要建立起一种相互信任和有问题能够进行协商的一种机制。我赞同王振耀的说法:“民间组织一定要学会和政府打交道。我觉得我们知识界,或者我们NGO也有些调整。要做现代的NGO,咱们得想方设法影响政府,说服政府,要调整咱们的行为方式。 中国的确公益慈善会有一个爆炸性的发展,它的发展可能比民营企业在过去三十年的发展还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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